了解拼音商标审查规则以及两种常见情形
2019-08-01
了解拼音商标审查规则以及两种常见情形
拼音是我国独有的一种文字表现形式,其存在的最大价值是为汉字服务的,二者必须相辅相存,如果失去汉字的支撑,拼音的作用就会小很多。因此,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同样如此,与汉字相结合才能被认定为拼音商标。
换句话说,只有商标中同时含有“汉字”与其“拼音”时,该“拼音”才可称之为商标意义上的“拼音”,否则,其按照“不规则英文”(在该英文没有含义的情况下)进行审查。
一般关于“拼音”商标审查,会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形:
1、两商标均含有汉字与拼音,汉字不近似,即使拼音完全相同,也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
在商标审查过程中,会将汉字、拼音分开审查,理论上必须二者都没有近似的方可通过,但是实际在认定的时候,拼音一般只被看做汉字的读音解释,只要汉字部分不近似即可。
例如:商标“呱呱 GUAGUA”与商标“刮刮 GUAGUA”,虽然两商标的拼音部分完全相同,均为“GUAGUA”。但是由于两商标中的汉字“呱呱”与“刮刮”不构成近似,所以,两商标不会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而在商标汉字不近似的情况下,商标拼音完全相同通常不会判定为近似商标。所以,在商标汉字不近似的情况下,商标拼音部分近似更加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。
2、一枚商标标有汉字与拼音,一枚商标无汉字,只有在拼音与不规则英文完全相同时才会被判定为整体近似
商标中只有同时含有“汉字”与“拼音”时,商标中的“拼音”方可称之为“拼音”。无“汉字”时,只能称为“不规则英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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